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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    点击数:2137    更新时间:2019/7/8 1:27:56    收藏此页

为什么说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不了解这些可能会吃亏哦
劳动合同可以口头约定吗?
很多人都认为劳动合同不可以口头约定,否则查无实据。实际上,上述规定仅仅局限于大家熟知的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模式。
我们国家除了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外,还有一种用工方式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早在200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下岗失业工人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都对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行为进行了保障。
非全日制用工未来肯定是成越来越普遍的模式,比如美国的苹果、谷歌等高科技巨头公司这种“临时工”约占总员工总数的30%~40%。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其第五章第三节,专门就非全日制用工问题进行了明确。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的一种用工方式。
非全日制用工在一个用人单位,一般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全日制用工是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最重要的一项特点是非全职用工可以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口头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必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将面临着双倍工资的惩罚。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跟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全日制用工只能跟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如果存在多重劳动关系,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很有可能面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
非全日制用工还有很多非常特殊的地方。比如1.劳动合同双方不能约定试用期、2.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3.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4.没有带新年休假、5.没有病假探亲假等等福利待遇、6.使用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7.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15天等等。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要给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等保险可以不用缴纳。《社会保险法》中也规定,没有在用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通过自己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的方式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所以,各地在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时候要考虑到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各项社保费、补偿金等可能的待遇。
劳动关系的确认
大家都知道有劳动关系才能签订劳动合同,究竟什么情况才能够被认定劳动关系呢?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确立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三大内容: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如果确认无误以后,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材料。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证明材料;劳动者填写的招用工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等。
所以,确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有非常重要的前提的。劳动者一定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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